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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6年“7•16全民游泳健身周”收官日主会场暨第19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有关事项通知

时间:2016/6/22 14:31:59         来源:--

相关单位:

  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条列》和《全民健身计划》,大力弘扬“7.16”精神和游泳文化,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。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游泳协会、中国救生协会、云南省体育局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,云南省游泳协会、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局、大理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16年“7•16全民游泳健身周”收

  官日主会场暨第19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于7月24日在云南省大理市洱海举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仲裁委员会

  主任:江斌波(总局游泳中心)

  成员:张梅(总局游泳中心、女)、吕汇慧(云南省体育局、女)、刀莲英(云南省游泳协会、女)、大理体育局1人

  二、安全检查官:张晓利(游泳中心、女)

  三、裁判

  总裁判长:白钢(北京)

  副总裁判长:周玉成(福建)、华民(浙江)、于东升(天津)、薛荣(云南)

  编排记录长:杨天勇(云南)

  (一)请上述人员7月21日在苍山饭店报到,联系人:木丽斌,手机号码:13887299986,传真:0872-2130294/0872-2316189 。

  (二)上述人员的食宿、差旅费(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)由组委会负担。

  (三)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。

  (四)所有裁判员自备洲克裁判服。

  (五)参加赛事活动的上岗人员进行培训。

  (九)参赛队注意事项

   1、请参赛队指派专人于7月22日12:00至23日12:00到苍山饭店领取参赛证件。14:00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。

  2、7月23日13:00至15:00在比赛场地,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组织试水,并有水上救生保障安全。其它时间严禁擅自试水,否则后果自负。

  3、7月23日16:00,召开组委会和技术会议,请各队

  派领队、教练参加。(地点报到时通知)

  4、请参赛队自带2.4X1.6米的队旗。队旗需印有“中

  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或场馆委员会会员单位”字样,颜色不限。

  5、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,所需费用自理。

  (十)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关文件,网址:swimming.sport.org.cn/,或中国冬泳官方网站,网址:www.chinaws.org.cn/

  附件:

  1、竞赛规程

  2、报名表

  3、畅游表

  4、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

  5、服务指南

 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

  2016年6月1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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